覺得現在的世界很奇怪,為什麼稱呼自己的男朋友不能大大方方的說"我男朋友",而要拐彎抹角的說"我家閃光"呢?

又,為什麼文章中有提到男朋友或所謂的閃光還要先告知呢?



為什麼不能用普通的心態來看待所謂的男女朋友呢?

其實有男女朋友並不特別,單身的人也並不特異,為什麼要搞得好像有男女朋友的人就跟一般人不同呢?



或是這樣的人是自己把自己區隔在人群之中,因為單身而顯得特異,所以要特別強調,所以看到情侶就要發難?



很奇怪的網路世界,或是這個社會也是,很奇怪的心態。

而普通交往的情侶卻要在某些會被提及的場合中戰戰兢兢,深怕會閃到他人。



我不懂,所謂的“閃“完全是這些人所創造出來的吧,或是說,跟流行!?

連一般再簡單不過的事情都會被說是“閃“。



況且只是很平常的陳述某些狀況,而這些狀況的參與者剛好是男朋友罷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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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無法認同在寫文章提到有關男朋友的字句需要先告知,或是要用其他字眼代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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